张凤俊奖学金

此项奖学金是以在京都勤奋学习的亚洲籍自费留学生为对象进行生活援助的奖学金。来自于张凤俊(已故)设立的奖学基金的运营收益。获得奖学金的留学生必须积极参加(公财)京都市国际交流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实施的事业活动,为推进京都市的国际化做出贡献。

对象

在京都市内的大学和研究生院就学的亚洲籍*自费留学生
*亚洲籍是指以往京都地区留学生交流推进协会划分的“亚洲”出身者

  • ・印度
  • ・中国
  • ・越南
  • ・印度尼西亚
  • ・尼泊尔
  • ・香港
  • ・柬埔寨
  • ・巴基斯坦
  • ・澳门
  • ・韩国
  • ・孟加拉国
  • ・马来西亚
  • ・新加坡
  • ・东帝汶
  • ・缅甸
  • ・斯里兰卡
  • ・不丹
  • ・马尔代夫
  • ・泰国
  • ・菲律宾
  • ・蒙古
  • ・台湾
  • ・文莱
  • ・老挝

申请资格

申请人需符合以下所有项目的要求。

  • (1) 持有日本以外的国籍,居住日本并且在留资格为“留学:College Student”的人。
  • (2) 属正规入学者。非履修生或研究生等。
  • (3) 有学习意愿,经济上有需援助。
  • (4) 学习成绩优秀,人品端正。
  • (5) 申请时在协会指定大学中就学*。
  • (6) 申请时所修课程和所在年级必须是本科2年以上者(包括研究生)。
  • (7) 未拿取其他任何的奖学金。


*协会指定大学是指京都市内的大学。(但校园所在地不局限于京都市内)为以下所示各校。

  • 京都大学
  • 京都精华大学
  • 龙谷大学
  • 京都教育大学
  • 京都造形艺术大学
  • 京都圣母女子大学
  • 京都工艺纤维大学
  • 京都橘大学
  • 京都光华女子大学
  • 京都市立艺术大学
  • 京都药科大学
  • 嵯峨美术大学
  • 京都府立大学
  • 同志社大学
  • 平安女子学院大学
  • 京都府立医科大学
  • 同志社女子大学
  • 京都华顶大学
  • 大谷大学
  • 花园大学
  • 京都情报大学院大学
  • 京都外国语大学
  • 种智院大学
  • 综合研究大学院大学
  • 京都产业大学
  • 佛教大学
  • 京都先端科学大学(京都学园大学/~2019年3月)
  • 京都女子大学
  • 立命馆大学

奖学金金额与奖励期限

每人每月5万日元,以1年为期限。

申请手续及考评日程

4月发布征募
协会向协会指定的大学发送应征资料。
5月截止申请
协会指定大学在大学内决定推荐者(1名左右)后将书面资料发送给协会。
6月实施书面考评
协会经书面考评后,于面试日的2周前以书面形式向所有申请者所属大学通知考评结果。
7月决定奖学金获得者
协会以书面形式向所有面试者所属大学通知面试结果。
7月下旬奖学金汇款
协会将追溯到4月份,一起发放4个月的奖学金。之后毎月发放。
3月提交报告
奖学金获得者提交一年的成果报告。最后一个月的奖学金将在提交报告后发放给奖学金获得者。

关于申请资料

 
  • (1) (公财)京都市国际交流协会 张凤俊奖学基金奖学金支付事业申请书
  • (2) 指导教师推荐信1封(推荐者需写明身份或与申请人的关系,需签字或盖章)
  • (3) 800字左右的小论文

考评委员

关于考评委员,由本协会委任行政机关和新闻机构等。

停止发放奖学金

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中任何一项,将停止发放奖学金。

  • (1) 提交资料中的记载事项有虚假
  • (2) 在留资格变更(留学→其他在留资格)
  • (3) 休学·转学或自行退学
  • (4) 停学、退学或被开除学籍,以及受到所属大学处分
  • (5) 本人欲辞退本奖学金(包括学业结束等)
  • (6) 做出奖学金获得者失格行为

奖学金获得者的义务

作为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在奖学金发放结束前(参照上述日程)报告一年的学习成果,并希望奖学金获得者尽量参与或协助协会举办的活动(对口译·笔译·协会事业提出建议,每月1次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