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贷概要

kokoka京都市国际交流会馆面向一般人士出租馆内设施。作为人与人相识以及进行跨越国境交流的场所,可用于表演、音乐会、展览会、研讨会、研究发表会、茶话会、演讲会等多元性活动。会议室和活动大厅配有网络设备, 最适于商务用途。

京都市国际交流会馆使用指南(PDF)

*可查看详细使用指南和设施平面图等。

受理时间

受理申请时间:9:00-20:30
会场使用日12个月前的当月第1天(来馆者优先)起按先后顺序受理。
开始受理日(每月第1天)若为闭馆日,则顺延至次日开始受理。

每月第1天的开始受理时间

  • 来馆受理9:00~
  • 电话受理9:30~ (电话:075-752-3010)
  • 线上受理9:30~ *建议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 *如果是用于举办国际交流活动或国际会议等,则可在上述受理日之前与本会馆协商。<
  • *活动大厅的申请截止日为使用日的1个月前。
 

申请手续

申请方法

线上申请

  1. 1.确认会场的空置情况
  2. 2.用户注册
  3. 3.选择使用日期,申请预约
  4. 4.会馆工作人员确认预约内容,受理后即为完成申请
  5. 5.申请人会收到已完成申请的电子邮件通知

电话、电子邮件、来馆

  1. 1.电话联系本会馆事务局(075-752-3010),告知会场使用事宜。
  2. 2.电话联系本会馆后1周内请提交申请表(在会馆当场填写或下载申请表【请参照申请表填写示例】并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发送给本会馆)

*从海外申请时,申请人需提供本会馆可以联系到的拥有日本国内居住权的个人或团体,以及日本国内金融机构的账户(可通过日本国内汇款支付会场使用费等)。

申请地址邮编606-8536 京都市左京区粟田口鸟居町2番地1 
传真075-752-3510
电子邮箱office@kcif.or.jp

支付

请在申请日之后2周内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支付会场使用费。
・会馆接待处:仅限现金支付
・银行汇款:收款方账户信息会由完成申请时交付申请人的“申请表副本”或通知完成申请的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
※附属设备、延长使用费、垃圾处理费请于会场使用当天用现金支付。
如果申请人在完成申请后要取消使用,则需支付取消费用。

会场使用当天

请向本会馆接待处出示完成申请时交付申请人的“申请表副本”。
(手机画面也可以)工作人员确认后会将会场钥匙交给申请人。

会场使用时间和费用

会场使用时间包括准备、拆卸、恢复会场原有布局的时间。

工作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夜间
18:00~21:00
活动大厅 25,300日元 36,700日元 30,500日元
特别会议室 23,500日元 34,500日元 30,000日元
第1会议室 4,700日元 6,600日元 6,000日元
第2会议室 4,700日元 6,600日元 6,000日元
第3会议室 3,900日元 5,700日元 5,000日元
第4会议室 3,900日元 5,700日元 5,000日元
研修室 9,500日元 13,400日元 12,000日元
和风別館 13,200日元 18,300日元 16,000日元

周六日・节假日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夜间
18:00~21:00
活动大厅 30,300日元 44,200日元 36,500日元
特別会议室  28,300日元 41,500日元 36,500日元
第1会议室 5,700日元 8,100日元 7,400日元
第2会议室 5,700日元 8,100日元 7,400日元
第3会议室 4,700日元 6,500日元 5,900日元
第4会议室 4,700日元 6,500日元 5,900日元
研修室 11,200日元 15,900日元 14,300日元
和风別館 15,700日元 22,100日元 19,200日元
  • ・使用活动大厅・特别会议室时,如果用于准备・练习等活动的使用费为一览表所示费用的半价。(10日元以下进位)
    *但仅限于有正式演出的活动。
  • ・延长时间限30分钟以内,延长费用为当前使用区分的30分钟使用费+50%。
    延长不可超过30分钟,9:00之前、21:00以后不可延长。(不足30分钟的延长按30分钟计算,10日元以下进位)
  • ・关于附属设备的使用规定
    因附属设备数量有限,所以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提前申请。
    附属设备的使用费和垃圾处理费请于会场使用当天用现金支付。
  • ・垃圾处理费
    大量垃圾需要付费处理。(少量垃圾请放入各会议室、各层热水室设置的垃圾箱内。)
    费用:每袋或每捆500日元,请到接待处领取本会馆指定的垃圾袋(45L)。
    请将垃圾分类,①可燃垃圾②塑料类③罐、瓶、塑料瓶④纸箱。
    *请用胶带或绳子等将纸箱捆好。

关于取消

如果申请人要取消使用会场,请尽早联系本会馆,并提交“取消使用设施申请表”。

如果申请人是完成申请手续后要取消使用,本会馆将依照下表收取取消费。即使申请人是在未支付会场使用费之前取消,也需要支付取消费。


取消日期 办理申请日至使用日的180天前 使用日的179天前至30天前 使用日的29天前至使用当天
取消费用 设施使用费的20% 设施使用费的50% 设施使用费的100%

会场使用注意事项

使用活动大厅的用户,请确认“预约时的注意事项”。

  • ・使用活动大厅的用户必须在使用日1个月前与本会馆协商。
  • ・根据活动内容的不同,用户有可能需要另外支付照明或音响等费用。